2016年8月6日 星期六

(小1)事故處理

昨天二小期中考,上學時太晚出門,匆匆忙忙走路怕遲到。
路上看到(認識的)母女三人和一個哭不停的小男孩。
路過他們時,明白是母女騎車撞到小男孩。
(那位媽媽不停安慰小男孩,但小男孩只是一直哭不停)
我走了一段路後,又回頭去看,想說先幫忙把那個小女孩先帶去上課,讓媽媽慢慢處理。
但回頭後發現,己有別的媽媽過去幫忙,而我們又快遲到,所以我又再回頭拎著二小速速去學校。
(回頭時,現場己解散,但我一直很後悔,總覺得應該要去詢問是否要幫忙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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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睡前,特地留時間和二小聊了一下。
「如果我們是那個小男孩 / 是那位媽媽/或是路人(我)的角色,會如何處理?」
嘉:(小男孩)如果不嚴重,我會直接原諒她,若嚴重,她就要負責任。
瑄:(小男孩)如果不嚴重,我也會算了,但會請她以後要小心點。
媽:如果不嚴重,直接離開就沒關係嗎?
(說了二個身邊發生的例子,一是現場以為不嚴重,但事後需治療,二是事後被告肇事逃逸。)
那如果嚴重的話,跟她走嗎?給她家人電話嗎?
瑄: 不行,如果是壞人怎人辦?
媽:那如果很嚴重,又不敢跟她去,那該怎麼辦?
(提示:附近的人丶事丶物)
嘉:警察局/消防局 (請任何一人打110請警察幫忙)
瑄:學校找老師幫忙(老師丶校警丶校護)
媽:還有附近的店家丶路過的人都可以。
而且有任何況狀,一定要連絡家人。
(同理可延伸,當自己是肇事者或路人甲可以做什麼。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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